• 副院长 李 辉

副院长 李  辉

 

   李辉,女,汉族,生于19657月,中共党员,本科学历,副教授。1984年考入44118太阳成城集团法律系,1988年毕业后留校工作。任职44118太阳成城集团法律系(现法学院)教师、学生辅导员、总支学生委员等。20043月任44118太阳成城集团组织部组织员,20081月任纪委宣传教育室主任、监察处副处长,20151月任44118太阳成城集团副院长。曾获44118太阳成城集团光华奖、“华藏奖”等。